香港2026年7月3日 /美通社/ — 預設醫療指示法例將於2026年7 月31日起生效,法例容許成年人在具備精神能力時,預先表達對晚期醫療和維生治療的個人意願。播道醫院歡迎有關安排,院長兼醫務行政總監徐兆恒醫生表示,面對人口老化,法例容許病人及早作出知情選擇,讓病人毋須在生命末期承受無效、無意義的治療,同時減輕家人日後為病人作出維生治療決定時的精神負擔,是一個對人對己均負責任的安排。
現行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正式實施後,將賦予個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權利,容許市民可預先就罹患末期疾病、處於持續性植物人狀態、陷入不可逆轉昏迷,或罹患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等個人健康狀況,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醫療決定,包括選擇屆時接受或拒絕醫護人員施行特定的維持生命治療。
預設醫療指示必須由兩名非利益攸關者擔任見證人,其中一人須為註冊醫生。為回應需要,播道醫院由去年11月起已安排註冊醫生,為有需要人士提供辦理預設醫療指示之服務,目的是協助市民及早作出清晰、合適並符合個人意願的晚期醫療安排。
家庭醫學專科醫生 支援市民及早規劃
播道醫院院長兼醫務行政總監徐兆恒醫生解釋,訂立預設醫療指示,需由醫生向病人詳細解釋各項維生治療的內容及其後果,並評估病人是否已經充分理解相關決定的細節,最後由醫生在預設醫療指示的標準表格上簽署,讓文件生效。他又指,有關指示並非「一刀切」,病人可選擇在不同的狀況下,向醫生表達是否希望實施個別的維生治療:「例如病人可以就不同的情況,選擇是否希望施行心肺復甦、人工輔助呼吸(插喉)、人工供給營養液等。即使市民日後意願有變,亦可在具備精神能力時,再次約見醫生更改文件內容。」
徐醫生提醒,預設醫療指示涉及醫療、法律及個人意願等多方面考慮,市民宜先與家人充分商討。如希望更了解預設醫療指示及平安三寶之服務內容,可致電 2711 5222或瀏覽本院網頁:
https://www.evangel.org.hk/zh-hant/services/three_instruments_of_peace_amd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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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道醫院由 1965 年起於亞皆老街 222 號為市民大眾提供醫療服務。作為一所非牟利社區醫院,播道醫院一直秉持「以醫為愛・以愛為醫」的精神,為市民提供優質而可負擔的醫療服務,以彰顯上帝的慈愛與平安。





